西宁中院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宣传周”活动
7月24日,西宁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走进社区,与社区群众座谈,期间通报了我市法院打击这类犯罪等情况,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当场接待、解答信访问题6件。活动当日,通过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使到场群众得到教育,深刻认识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严重后果。
今年以来,西宁市两级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多层次构筑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出国、出境,限制其乘坐飞机、软卧、住高档酒店,让全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西宁市两级法院将1301案1303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起案件因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名单而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2014年年底开展的打击追究拒执罪专项活动中,全市法院在对相关案件进行基本甄别排查后,排查出38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并登记造册,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部分案件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或诉讼阶段。城西区人民法院移送侦查的邢某、罗某、滕某及赵某等三起案件,侦查期间3起案件的4名被执行人均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城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决邢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罗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滕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赵某拘役五个月。湟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湟源县农村信用社与冯某权属纠纷一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传讯后,被执行人冯某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自愿用其名下房产抵债,履行了全部执行标的。
通过打击拒执罪的“宣传周”活动开展,展现了人民法院强力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决心和力度,树立司法权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