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荣获2015年度全市目标责任绩效考核良好领导班子
近日,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2015年度全市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彰,西宁市中级人民荣获“良好领导班子”。
2015年,西宁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767件,结案33336件,同比分别上升30.4%和23.4%,法定期限内结案32296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6.9%。收结案数分别占全省法院的51.4%和52.9%。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688件,结案8207件,结案率98.7%,全市法院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为西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
西宁中院坚持司法为民,以深入推进“躬下身子、立起公信”司法实践活动为抓手,不断落实为民举措,司法为民呈现新进展。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安排意见》,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十项制度,在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诉讼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细化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西宁中院坚持公正司法,认真落实《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的若干规定》和《2015年度各业务部门审判(执行)绩效考核目标》,突出法官审判业务能力和审判绩效评价,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对发回重审、改判以及提起再审案件质量评查的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1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提升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及司法公信力。
西宁中院积极推进改革,制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司法体制改革遴选入额法官考核办法》《首批法官入额量化考核办法》,遴选入额法官226名。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办法》,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扩大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行诉、访分离,规范信访程序,畅通依法信访渠道;进一步规范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审理的范围和模式,通过实施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
西宁中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法院司法作风建设有了新提高。
2016年市法院党组将团结带领全体干警全面贯彻落实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指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落实省委“131”总体要求,实现“12315”总目标,建设“幸福西宁”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