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交警缓解交通拥堵 提高通行能力

03.08.2015  22:47

   为进一步强化西宁市道路交通秩序,结合当前开展的缓堵保畅和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西宁市交警支队自7月31日至11月30日,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为主题内容,按照“突出治理、重点严查、有序管理、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全警出动,全面攻坚,重点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体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积极为全市群众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支队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白天路段巡查与夜间设点查处相结合、固定留守检查与流动设点巡查相结合、路面检查与网上比对相结合的方式,深化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主题活动。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为提升查处力度,定于每月第2周为全市统一行动周,每月25日为全市统一行动日。统一行动日组织全员出动设31处夜查点,于21时至23时开展夜查。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超速行驶、货车超载超限、客车超员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公交车辆不进入港湾停靠、不依次出入站点、并排停车、以鸣号方式叫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既要通过记录处罚,又要抄告企业实施双重教育。针对出租车不靠边停车、随意掉头、逆向停车、公交站点揽客、穿插车道、强行强超等行为现象,实施严格处罚。针对机动车冒进信号、逆向行驶、违规掉头、不系安全带、不随车携带证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保持车距、不礼让行人、驾车拨打接听手机等普遍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上限顶额处罚。针对行人不走人行道、不走天桥、翻越护栏、突然横穿、相互追逐、不按信号指示通行等现象,采取劝阻、制止、批评、教育等引导方式加以管理。

  规范整治停车秩序。在保证主要路口指挥疏导警力的同时,抽调民警组成巡逻力量,手持照相设备拍摄随意占道停车的违法行为。通过严查严处,力争主次干道沿线两侧每公里停车不影响通行的车辆数不超过3辆,300米范围内不超过1辆。同时,规范支路巷道停车环境和强化人行道停车管理,对适用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规定的,作罚款并记3分处理。

  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加快完成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隔离护栏和信号灯组的增设、更新、修复等完善工作,以更好地发挥道路交通设施的指示引导作用,充实执法依据,进一步提高和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

  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组织调整论证会,加强同规划、建设、交通、高校等不同领域外聘专家的沟通联系,并结合道路交通通行实际情况,持续优化调整目前已不满足和存在通行问题地点的道路交通组织方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对小桥大街、柴达木路和祁连路的区域性交通组织研究,加快对胜利路、长江路、昆仑路等主干道沿线的渠化分析,制订更加高效的交通组织方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加强指挥疏导能力。针对西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道路承载资源已不适应通行实际的状况,特别是省内、外群众驾车出行活动不断增加,城区车流、人流相对增多,通过合理安排勤务,在易堵路口、路段节点和车流人流密集地点加派警力,发挥交警和协警手势信号的快速应变能力,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切实防止市区道路出现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