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交警致学生与家长的公开信

10.09.2015  10:01

  尊敬的校方及学生与家长:

  平安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纵观我市经济发展的全局,道路交通发展必然要出现高峰,这个高峰的到来,很可能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高峰的到来。2020年之后,中国将逐步进入“汽车时代”,目前,我市机动车的保有量已达40多万辆,平均每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在200多辆左右。近些年来,发生在少年儿童中的交通事故也是相当严重的,特别是校车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密切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因此,加强对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是时代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交通安全工作的当务之急。

  这些年来,西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了减少和杜绝危及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使孩子们健康茁壮的成长,在交通安全教育、安全护卫方面,采取了不少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到中小学上安全课,建立护学岗、开展“护卫天使行动”,编写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读本,协助制定安全公约、事故预防制度等,对保证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值此开学之际,西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呼吁:学校、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都要把爱护少年儿童,教育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作表率、办实事,作为统一的意识和道德观念,并形成突出的社会舆论。我们发出这封信,就是要和学校、老师、家长进行沟通,做心与心的交流,共同加强对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证少年儿童有一个安全的学习、出行、生活环境。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孩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血脉亲情,千古不易。尤其是在交通安全方面,如何爱、如何育、如何教,是国之大事、校之大事、家之大事,不可不察也!父母和老师在少年儿童的心目中是最有威望的,在日常生活中,儿童不但听从家长、教师的言教,而且也受家长、教师身教的影响。因此,家长、教师往往通过举止言行感染少年儿童,成为少年儿童言行的楷模。当下,我们号召交通安全从少年儿童抓起,父母和老师应当首先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言传身教。

  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是少年儿童应有的一种美德,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是少年儿童应尽的义务。少年儿童是社会活动中最活跃的力量,应该积极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交通安全多做工作。要热情帮助小弟弟、小妹妹及通过道路能力低的老年人、残疾人,上下车辆确有困难的人,安全通过街道和公路,做交通安全的勤务员,争当交通安全的模范宣传员,走文明路、乘文明车、做文明人,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发出光和热,为人类的幸福贡献力量!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9月开学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