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交警部署“百日行动”实施细节

03.11.2014  23:23
核心提示:   近日,为认真落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的交通秩序“百日行动”,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了冬季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支队成立

   近日,为认真落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的交通秩序“百日行动”,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了冬季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支队成立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求所属各大队紧紧围绕对重点车辆:客车(含旅游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重点道路:国道、省道、城市主次干道、县乡村镇主要道路以及长下坡、弯道、高架桥、山路等事故多发道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车辆逾期未检、无保险合格证、违法停车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此项工作,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联合安监、交通、路政等职能部门进行一次行业、系统内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对发现存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启动挂牌督办,做到防范在先、预警在前。特别是在职能部门协作当中,要切实有效地传递执法建议书,强化源头安全防范管理。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用足、用好法律法规。有针对性查处和遏制六种重点违法行为:严查酒后驾驶。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严查机动车超速行驶。严查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严查车辆逾期未检。无保险上路的行为。

  队属各单位要以超常的决心、严格的措施、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治标和治本上狠下工夫。“一把手”亲自抓,亲自带队查处,认真分析辖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重点,科学研判预防事故对策。要亲自安排,亲自参与,抓工作落实、抓出实效。“百日行动”期间,支队督导工作组将按照不通知、不定时的原则对各大队开展工作进行督导,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整治当中要切实贯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告知在先,用语得当,礼貌待人,处罚跟进,要善于化解纠缠和纠纷。对于集中群体问题要有应变策略和方法,绝不能硬碰硬激化矛盾,查处中坚守以事实和行为证据为执法前提,处罚、记分、行政拘留、吊销都要严格按执法程序办理。同时,合理安排勤务,体贴民警身心,关心冬季保暖细节,要穿戴好相应执法设备,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行动期间,组织曝光一批典型严重交通违法案例,以此对客货运企业、驾驶人起到广泛宣传和有力的震慑作用。要充分依靠媒体和其他社会资源,大力宣传整治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方式接受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广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