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宁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西宁市林业局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建设项目位于西宁市区西北侧小酉山绿化区,南临海湖新区,东临生物园,北抵瓜拉沟,东接海湖大道,西、南侧为深沟,深沟延至盐庄所临的冲沟。中心地理坐标为N 36°35’33.17”,E 101°48’13.46”。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0.3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区绿化、园路及广场铺装以及建筑设施工程。
1.景区绿化
建设项目绿化补植100912㎡,植物造景51738㎡。
2.园路及广场铺装
建设项目铺设沥青主路30110㎡,沥青支路30200㎡,沥青小路8345㎡,沥青联系坡道5185㎡,条石自行车道14859㎡,卵石、条石梯道6834㎡,广场铺装18000㎡。
3.建筑设施工程
项目建筑施工工程总建筑面积36009 ㎡。建设四座多功能体育场馆,包括网球(壁球)馆、篮球(排球)馆、羽毛球馆和多功能恶搞健身馆,建筑面积共19230㎡。建设运动会所2835㎡,滑草中心900㎡,室外运动场17655㎡,景观廊架4组,园石1000块,入口景观轴线1125㎡,景观眺望平台4500㎡;综合服务中心13944㎡,小卖亭8组;主入口大门1座,次入口大门4座;公厕15座,果皮箱200个,指示牌50块,锅炉房300㎡,停车场23110㎡(停车位1156个)等建筑设施。
综合服务中心为集养生美食城(位于一、二层)、商业用房以及园区办公管理用房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用房。
项目拟建康复中心14000 m2,由其他建设单位代建,并单独另行补办环评。
项目全年开放游览天数为250天。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1.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周边环境,本项目周边仅北侧多有噪声环境敏感目标,其中项目西南侧的盐庄和金座雅园受影响较严重,因此在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⑴建设项目靠边界的施工场地,使用全封闭技术以及新型隔音围护,在有环境敏感点的施工边界安装声屏障,一般人工设计的声屏障可以达到5—12 dB((A)实际降噪效果,可以大大降低施工作业噪声向外界的传播强度。
⑵为取得项目周边居民及各单位的谅解和合作,施工单位应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将施工方案通知他们,同时,施工单位应努力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⑶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减少现场施工作业地作业量或作业内容。
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利用噪声的随距离衰减特性来减小噪声污染。
⑸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
⑹施工单位应科学组织施工方案,合理使用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并使设备维护保养处于良好状态,以尽量降低设备噪声源强,要注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影响范围。
⑺加强噪声作业控制,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间带。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昼间可以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中午避免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在特殊情况下((高、中考期间)全天禁止施工。
⑻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减少人为噪声,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建设项目在采取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后,可减低施工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2.1.2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前期的土石方阶段,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另一原因是大风、天气干燥、少雨季节的不利气象条件下。
针对扬尘的来源,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其中对控制扬尘污染的措施应主要包括:
⑴建设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可在工地四周设置2.5米以上围护栏。
⑵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⑶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
⑷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
⑸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⑹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送往指定的倾倒地 点。
⑺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
⑻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次。
⑼如果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天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50 m范围内。
⑽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以内。
⑾禁止焚烧各类废物;施工营地不得使用原煤、重油等作为取暖及食堂能源,建议使用液化气或醇基燃料。
以上措施均为建筑工地普遍采用的降尘措施,在经济上、技术上合理可行。
2.1.3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开挖深度在3米,未见有大量泥浆水产生。如因特殊情况产生泥浆水,须经沉淀澄清后通过水泵排出,不得将泥浆水直接外排。
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施工污水,主要污染为SS,可直接用于施工降尘水。若外排则必须经过工地设置的废水沉淀池。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产生于施工营地,总排水量为1.73万m³。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Cr、NH3-N等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相关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后开挖土方22.65万m³,回填土方量12万m³,最终产生弃方10.65万m³,全部用于公园内漫坡景观打造(舒缓的小山坡),所有土方在项目区域内自行平衡调度,无外运土方。
建设项目共计产生0.36万吨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其中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包装箱、包装袋可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固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总排放量为131 t,生活垃圾以专门的容器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⑴锅炉烟气
建设项目运营后体育场馆、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建建筑等冬季采暖采取锅炉房集中供暖的方式,建设项目运营后全年共计消耗天然气65万m3,产生烟气量为832万标立方米。根据《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计,燃烧10000 m3天然气产生0.09 kg SO2,8 kg NOx,0.01 kg烟尘,则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为SO2 0.7 mg/m3,NOx 62.5 mg/m3,烟尘0.078 mg/m3,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对大气环境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⑵机动车尾气
项目建成后共设置1156个地上停车位。汽车尾气以CO、THC为主,园区的绿化,种植的净化废气能力较强的植物树种,对汽车废气有净化作用;车辆废气经扩撒、稀释,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类区的标准限值。
⑶养生美食城油烟
养生美食城厨房设施应严格按照《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进行统一设计;厨房炉灶需安装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大于75%,则养生美食城厨房后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0.65 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通过独立烟道至楼顶排放,不会对外环境及内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⑷公厕恶臭影响
建设项目设置公厕15座,分布在项目区各地块,其气味散发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2.2水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体育场馆、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建建筑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养生美食城产生的餐厨废水。生活污水类型主要为冲厕污水等。
项目污水排放总量约为3.74万m³,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Cr、NH3-N等 ,其产生浓度分别为575 mg/l、52.5 mg/l。
养生美食城餐厨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460 mg/L、42 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B等级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汇集排入海湖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经西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在小峡口断面上游排入湟水河。
2.2.3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房燃气锅炉、供暖、供水水泵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以及停车场机动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噪声。
项目建设1栋砌体结构锅炉房,位于项目区室内羽毛球馆东南侧,建筑面积100 m2,园区采暖建筑面积共计36009 ㎡。内置2台1.4 MW燃气锅炉。总功率2.8 MW。
针对锅炉房噪声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项目锅炉房内应合理布局,锅炉燃烧机头(噪声源强最大)加装隔声、消音装置。
②锅炉主体及其辅助设施如水泵、风机系统、供暖管路等应采取严格的减振、隔振措施。设备的共振频率的高低与它本身的质量大小成反比,减振常采用增加设备质量来降低共振频率,通常是将设备安装在预制混凝土基座上,大质量的混凝土基座有益于设备的稳定性;利用隔振元件和挠性接头使振动发声的机械设备与基础等结构物隔离开,一般情况下选择橡胶减震器或橡胶减振垫可满足要求。
③锅炉房及采暖泵房必须安装双层隔音门,对锅炉房内墙墙体做吸声处理。
④锅炉烟囱高度、直径、变径等需严格按照《锅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避免因设计不规范而产生的气流噪声。必要时锅炉烟囱应加装消音器。
((2)其它设备间如通风设施等在设计中应考虑平面布置的合理性,机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振措施,机械设备间墙体做吸声处理。
((3)产生噪声的设备如水泵、风机系统等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施,定期检修各类机械设备,发生故障的设备应及时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体育场馆、综合服务中心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养生美食城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排放量约为3.3 t/d,日产日清。
本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在全区内车行、人行通道每间隔50米设置一个果皮箱,共分散设置200个,由园区保洁人员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养生美食城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园区保洁人员统一单独、集中收集后交由青海洁神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养生美食城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
2.2.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该项目建成后,生态环境转化为生活服务型的城市景观环境,其水土保持状况、植被分布等生态结构有所变化。
项目区原用地植被已初具规模,沿西部沟谷上缘和东部护坡一带乔木分布较集中,有利于环境绿化分片渐次发展。山地植被以青海油松、云杉等常绿针叶乔木及灌木、草类为主,乔木树龄偏幼。沟谷平地一带以青杨、刺槐、海棠、沙枣、山杏、青扦、柠条、丁香等人工林为主,局部少量地区覆盖率较高,中下部灌木相对较少。除人工次生林外,用地内分布着许多具有观赏价值的野生植物资源,如锦鸡儿、黄芪、委陵菜、白刺、蓝花棘豆等。
植被绿化面积的增大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明显的正面影响。
2.2.6北川渠环境影响分析
北川渠由项目北侧中部进入本项目,西北——东南向穿过建设项目东区,本段北川渠道长约1.1公里,渠为露天明渠,除雨季时候常处于干涸状态。因本项目的建设,渠道不做明显改变,仅稍作调整。
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主要产生的污水和固体废弃物会对北川渠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需对其采取具体保护措施,保证北川渠在城市雨季的正常泄洪功能,且区域环境不受本项目影响。
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本建设项目属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拟建项目经西宁城乡规划局同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宁规选2012—100号),批准“西宁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用地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要求,从土地利用规划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和环境相容性分析,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合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存在的各种污染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
4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2013年4月13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7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杨莹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