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安近半年内破获19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

10.04.2015  01:38
核心提示: 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刘晶通报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情况 马振龙 摄   (本网记者 马振龙 摄影报道) 4月9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11月至今,西

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刘晶通报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情况 马振龙 摄

   (本网记者 马振龙 摄影报道) 4月9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11月至今,西宁市公安局共破获19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其中3起被公安部督办),打掉19家投资类不法公司,打击处理27人,涉案资金2亿余元,受害群众1400余人。

  据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刘晶介绍,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及成因:一是假借合法外衣,钻政府部门监管缺失、缺位漏洞,超范围经营,作案手段隐蔽。不法公司通常以项目投资急需资金为名进行集资,一般具有完备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项目审批手续。二是采取虚构、夸大事实等手段,鼓吹低风险甚至零风险。同时,以高息、高回报为诱饵,蛊惑群众投资。此外,为掩人耳目,提高可信度,多通过网络、实地考察、印发宣传册等进行宣传造势,降低群众防范心理,骗取群众信任。三是当事人在资金链尚未断裂的情况下,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心存侥幸、贪图小利,一般不主动报案,甚至不愿公安机关立案查办。四是案值巨大,挽回损失难。犯罪嫌疑人将资金一部分用于支付高额利息,拆东墙补西墙,资金被肆意挪用挥霍,追赃挽损难度极大。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警惕、远离披着合法外衣,打着所谓“投资理财”、“投资顾问”、“投资咨询管理”、“买卖贵金属”、“国家项目投资开发”、“房产买卖中介”等旗号、名目的虚假宣传活动。投资要有风险意识、质疑意识、求证意识,要学会评估风险,质疑其是否合法合规,多方求证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不要被高额回报、虚假宣传所迷惑。请广大市民在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的同时,积极向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检举举报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举报电话:西宁市公安局0971-110,西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0971-825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