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列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28.11.2015  09:34
    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经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评审,同意将59个城市(镇)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西宁市获批成为此次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入围城市。

   近年来,西宁市紧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建设青藏高原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城市定位,切实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等,目前城镇化建设已进入加快发展和加快转型的新阶段。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城镇化发展实际,西宁市积极向国家申请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编制了《西宁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获批试点方案,西宁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将充分发挥西宁的区位优势、创新优势和开放优势,走符合省情,具有西宁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省委“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的战略任务,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努力把西宁建成国家“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西经济区新型城镇化的枢纽城市,国家循环经济先行试点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城市,我省东部城市群的龙头城市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基地。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

   西宁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四融入”;创新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方式;以业兴城、以城促业,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绿色集约、外向型发展;积极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农村产权制度和流转机制。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将有利于西宁市享受国家新型城镇化相关政策,同时对弥补完善目前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城镇化质量不高,全市生态现状趋于好转、但生态安全体系尚未形成,城镇空间分布不均衡、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步伐滞后等现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