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向不作为慢作为亮利剑

23.07.2014  10:4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措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纠正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部分窗口服务单位“庸懒散奢”、消极懈怠,部分职能部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的查究力度。7月20日至9月20日,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检查考核三个阶段,重点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窗口服务单位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落实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措施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认真、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庸懒散奢”,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严肃追究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委(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责任。对有关地区和部门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特别是“零查处、零报告”的,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列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象;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