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确定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西宁市教育局获悉,2017-2018学年度寒假即将来临,为保证全市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寒假,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度寒假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寒假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放假及开学时间:(一)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小学放假时间:2018年1月9日-2月28日;中学期末调研测试时间:2018年1月10日-1月13日;中学放假时间:2018年1月17日-2月28日;高中毕业年级补课时间:2018年1月17日-1月30日,共14天。(二)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春季开学时间:2018年2月25日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报到;2018年2月26日-28日教师报到上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开展为期3天的政治学习;2018年3月1日学生报到,做好上课准备;2018年3月2日正式上课。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假期各项工作:一是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假前要集中对师生开展“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的安全教育和学生自护自救教育活动。要集中对学校进行一次放假前的例行安全大检查。二是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要求学生认真完成寒假作业。三是严格执行《西宁市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各学校不得利用学校资源组织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对中小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参加教育机构举办的有偿补课、辅导和培训。四是各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五是各学校要制定好寒假帮扶计划,开展好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及留守儿童寒假学业帮扶工作。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假期“绿色发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共同参与绿色发展建设的浓厚氛围。七是开学时确保学生按时返校,杜绝因上学远、上学难、学习困难、厌学和家庭经济困难等而辍学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