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于金元、苟让德同志免职的通知 (宁政〔2015〕214号)

21.12.2015  17:0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宁委〔2015〕223号通知精神,免去:

  于金元同志的西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调研员职务;

  苟让德同志的西宁市审计局调研员职务。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