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政〔2016〕41号)

01.04.2016  09:2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开发区各园区: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认真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实现了火灾形势基本稳定,火灾事故“零死亡”的良好局面,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考核评比,市政府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地区(2家)

城东区人民政府

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先进单位(12家)

西宁供水集团

西宁市儿童福利院

城东区民宗局

城西区建设局

城北区教育局

湟中县教育局

湟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通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公共设施管理局

三、先进个人(12人)

左西胜  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子龙     王家庄小商品市场保卫科科长

晃明德    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安保部长

齐建伟    西宁市体育馆保卫科科长

周 普     西宁市朝阳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

王志超     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公司西宁分公司峡口加油站站长

郭永义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锌业分公司经理

王 萍    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张海龙  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华旦仁欠 塔尔寺治安办公室主任

杨启文  湟源县顺合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家宝  大通县嘉宝家具市场总经理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消防事业创新发展,勇于开拓,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责任,最大限度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西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