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政〔2016〕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开发区各园区: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认真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实现了火灾形势基本稳定,火灾事故“零死亡”的良好局面,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考核评比,市政府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地区(2家)
城东区人民政府
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先进单位(12家)
西宁供水集团
西宁市儿童福利院
城东区民宗局
城西区建设局
城北区教育局
湟中县教育局
湟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通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公共设施管理局
三、先进个人(12人)
左西胜 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子龙 王家庄小商品市场保卫科科长
晃明德 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安保部长
齐建伟 西宁市体育馆保卫科科长
周 普 西宁市朝阳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
王志超 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公司西宁分公司峡口加油站站长
郭永义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锌业分公司经理
王 萍 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张海龙 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华旦仁欠 塔尔寺治安办公室主任
杨启文 湟源县顺合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家宝 大通县嘉宝家具市场总经理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消防事业创新发展,勇于开拓,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责任,最大限度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西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