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11.12.2015  17:13
 

  为了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西宁市政府继全面完成上一轮《西宁市儿童发展规划》之后,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青海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结合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于2011年颁布《西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儿规》)。《儿规》明确提出依法保护、儿童优先、最大化利益、平等发展和儿童参与等五个基本原则和“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参与的权利,不断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儿童总体素质”的总目标,并围绕儿童与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大发展领域,明确各阶段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是指导西宁市儿童发展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儿规》颁布以后,各级政府明确了“以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推动我省儿童事业健康、全面、有序发展”的指导思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经过几年的积极努力,西宁市儿童卫生保健事业不断发展,儿童健康状况良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向高标准高质量迈进;儿童整体素质明显增强,各项权利基本得到保护;儿童生存环境继续优化,《儿规》确定的各领域中期目标基本实现。

  一、《儿规》实施进展情况

  《儿规》目标涉及儿童与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五个领域,有统计监测指标64项。监测数据显示,自2011年《儿规》实施四年来,目标总体进展顺利,趋势向好,64项监测指标中,已达标和有改善的指标42项,占65.6%;未达标和未改善的指标19项,占29.7%,无数据的指标3项,占4.7%(见下表),量化指标中已有86.4%的指标提前实现《儿规》目标,但部分指标与《儿规》目标差距明显,需要重点关注。

 

2014年儿童发展规划各领域指标进展情况

计量单位:项

 领  域

  目标

  达标

  有改善

  未达标

   未改善

  无数据

  合  计

  64

  19

  23

  3

  16

  3

 一、儿童与健康

  18

  10

  5

  1

  2

 

 二、儿童与教育

  18

  9

  3

  2

  4

 

 三、儿童与福利

  8

  0

  4

  0

  3

  1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13

  0

  8

  0

  3

  2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7

  0

  3

  0

  4

  0

 

  (一)儿童与健康领域:18项监测指标中,11项可量化指标,7项定性指标。其中已达标和改善的指标有15项,占该领域监测指标的83.3%;未达标和未改善指标3项,占16.7%。

  (二)儿童与教育领域:18项监测指标中,11项量化指标,7项定性指标。其中已达标和改善的指标有12项,占该领域监测指标的66.7%;未达标和未改善指标6项,占33.3%。

  (三)儿童与福利领域:8项定性监测指标中已改善的指标有4项,占该领域监测指标的50%;未改善指标3项,占37.5%,1项指标无数据。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13项定性监测指标中已改善的指标有8项,占该领域监测指标的61.54%;未改善的指标有3项,占23.1%,2项指标无数据。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7项定性监测指标中已改善的指标有3项,占该领域监测指标的42.9%;未改善的指标有4项,占57.1%。

  二、《儿规》实施成果

  (一)儿童与健康方面

  自2011年以来,全市卫生部门不断加强和完善街道、乡镇、社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万名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孕产妇实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表面抗原免费检测项目、为儿童发放营养包实施营养改善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有效提高了婴幼儿健康水平,大大降低了婴幼儿死亡率。

  1、婴幼儿死亡率继续下降。各级有关部门每年为全市近1.4万对免费进行孕前优生优育检查,完成率100%;为1.2万名育龄妇女进行叶酸补服,完成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补助人数近1.1万人;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奠定了良好基础。2014年,全市婴儿死亡率为8.26‰,其中,农村为9.46‰,分别比2010年下降8.22个千分点和7.81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89‰,其中,城市6.85‰,农村11.41‰,分别比2010年下降8.28、8.61、7.78个千分点。

  2、儿童营养状况有效改善。2014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94.7%,比2010年提高2.81个百分点;每年为全市近1.4万名儿童发放了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95%以上;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为3.55%,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为1.64%,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为0.5%,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93.99%,均已提前达到《儿规》目标。

  3、儿童计划免疫保持较高水平。2014年,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面落实,计划内的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自2011年以来均保持在99%以上,提前达到《儿规》目标。

  (二)儿童与教育方面

  自2011年以来,全市进一步加大教育投资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各级各类教育水平稳步提升,为更好地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优质教育提供了坚实基础。

  1、学前教育持续发展。近年来陆续出台《西宁市第二期学前三年教育教育行动方案》、《西宁市简约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西宁市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奖补管理办法》、《西宁市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化民办教育管理机制改革意见》等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活力,为儿童创造了良好的入园环境。全市共有幼儿园364所,在园幼儿数7.13万人,比2010年增加1.53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0.5%,比2010年提高22.5个百分点;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98.5%,比2010年提高16.5个百分点,提前达到《儿规》目标。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我市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抓统筹、抓协调、抓谋划、抓发展,力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实力、教育质量达到较高水平的均衡,努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就近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中科院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西宁基础教育在全国38个省会和计划单列城市满意度排行榜中,已从2011年的第9位上升到2013年的第6位。五年来,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一直保持在100%,男女生均为100%,小学生辍学率一直保持在0.0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27.01%,初中学生辍学率为0.7%。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男女性别差异已基本消除,并提前达到《儿规》目标。

  3、提高特殊儿童教育质量。全市现有3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在校残疾学生600名。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在普通幼儿园、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市聋哑学校为骨干,三县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逐步建立起普特渗透、相互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了6-16岁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各种适合其需求的教育机构中获得受教育机会,保障了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全市三类残疾儿童毛入学率为城市95.8%,农村为94%,分别较2010年提高15.3、15.8个百分点,提前达到《儿规》目标。

  4、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狠抓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计划,实施职业学校改扩建项目,拓宽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全市职校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左右。

  (三)儿童与福利方面

  自2011年以来,全市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儿童福利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儿童生活分类保障制度、分阶段就学资助制度和儿童基本医疗报站制度,提高困境儿童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规范孤儿收养程序,提高依法收养意识。

  1、儿童福利机构不断健全。2014年,全市儿童福利机构2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个。在市级和四区三县成立了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儿童福利机构条件的改善,惠及了更多需救助的儿童。

  2、残疾儿童康复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积极推进,孤残儿童救助工作不断加强,基本福利保障覆盖面扩大。2014年,全市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服务机构3个,比2010年增加1个;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为64%,较2010年提高14个百分点,残疾儿童康复和服务人数148人。

  3、社会救助力度继续加大。近年来,全市在落实城乡低保政策中,突出了贫困家庭中未成年人和孤儿的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儿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孤儿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生活保障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了贫困家庭中未成年人和孤儿的生活困难问题。2015年,全市通过各类困境儿童救助项目,共帮助182名困境儿童完成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疝气、骨病等手术。并为482名孤儿购买商业保险,在儿童患有重大疾病时可获得10万元的商业赔付,为儿童医疗救治提供了可靠保障。从2010年起启动实施适龄孤儿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为提高孤儿独立生活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走向社会奠定了基础。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方面

  2011年以来,全市各有关部门从自然、文化、校园等环境入手积极作为,美化自然环境、净化文化环境、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等,为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儿童生活的自然环境不断改善。近年来,全市上下围绕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的建设,开展了一系列的治山、治水、治城的生态绿化工程,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南北山绿化和“三河六岸”、北山美丽园、主题公园、街头绿地及小游园等绿地建设,市郊城区实现大幅增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分别较2010年提高4个、3.4个、3个百分点;农村改水受益率为102.8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101.73%;城市污水处理率95.1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2.67%。为全市儿童创造了适宜的生活环境,提前达到《儿规》目标。

  2、儿童发展的文化环境有效改善。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市级发展数字化建设,建成西宁市民文化服务中心、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博物馆,充实数字图书馆,构建数字文化网络。发展流动服务建设,建成中心广场百姓大舞台,建成乡趣园、藏文化馆、鹞子沟景区、麒麟湾公园等文化小舞台,建成5处街区自助图书馆,配备3辆流动图书车,新建影剧院9个,构建流动文化服务网络。区(县)级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城西区集文化馆、图书馆功能为一体的城西区文化艺术中心,湟中县建成民族风情演艺大厅、河湟文化博物馆、八瓣莲花艺术展示中心。乡镇(街道)、社区(村)两级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市建筑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共34个,街道综合文化站9个,建成公共电子阅览室92个,配备数字农家书屋289个,建成社区流动图书室111个、农民工书屋3个,2014年,全市共有儿童活动中心37个,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人次29万人次,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长12570分钟,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长21760分钟。为儿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

  3、儿童校园及周边环境持续改善。在全省率先建成推广了“网吧实名制身份验证系统”,覆盖率达100%,采用技术手段拒未成年人于网吧之外,结合校园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坚决取缔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所有网吧、游戏厅。研究制定了《贯彻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校园安保工作措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整体水平得到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校园安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方面

  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犯为首要任务,对危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教唆胁迫未成年人犯罪、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共取缔黑网吧和非法电子游戏场所10余家,查缴销毁赌博游戏机678台,收缴淫秽光碟、盗版出版物、淫秽“口袋本”等非法出版物4300余件,破获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60余起,打击处理30余人。以失学、辍学、闲散的“边缘未成年人”和有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为重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的训诫、感化挽救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为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未成年犯的复学、升学、就业,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三、《儿规》实施中存在问题

  西宁市儿童发展总体态势良好,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关注。

  (一)儿童健康保健水平城乡差距明显,流动人口中婴儿死亡率控制难度较大

  2014年,全市农村婴儿死亡率为9.46‰,比城市高3.59个千分点;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1.41‰,比城市高4.56个千分点。农村儿童健康保健水平低于城市。

  流动人口中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为6.19‰,较2010年高3.04个千分点,期间数据波动较大。由于这些指标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个人、家庭、社会、医疗保健水平等方面的影响,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在地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基层医疗保健部门基础工作不稳固,尤其是落后观念根深蒂固,加之对计划外及流动怀孕妇女保健系统管理难度加大,工作稍有松动或疏忽就有可能反弹,因此要控制并进一步降低,任务非常艰巨。

  (二)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城乡、校际之间发展不均衡

  儿童与教育方面主要存在教育布局、规模、结构不适应和学校标准化程度低,“上学远”、“入学难”和“大班”问题突出;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上好学”的需求难以满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发展还不均衡;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三)儿童成长环境尚需净化

  近年来,校园及其周边环境仍存在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如交通和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等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仍然存在。因此,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仍需净化。

  四、《儿规》实施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力度,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幼儿死亡率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以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措施,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加大对流动孕产妇和流动人口中婴幼儿的保健管理。有效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幼儿死亡率。

  (二)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消除城乡差距

  结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提高早孕建卡率,进行农村高危产妇专案管理,加强农村高危新生儿访视,加强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和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建设,优化转诊流程,提高农村危孕产妇及病婴幼儿的急救能力。

  (二)进一步提高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教学资源均衡配置的力度,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同时,进一步巩固双基成果,防止在校学生流失和辍学,努力提高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

  (三)完善各项机制,促进城乡、校际之间中小学教育资源均等化

  一是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经费投入。“教育公平是用正义原则对教育资源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的价值判断”。教育资源的分配机制取决于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公共教育政策的不同取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育能否平衡发展。教育政策调整是推动教育均衡最有效的途径。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中小学办学经费稳定增长。二是完善交流机制,促进教育人才队伍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培训和培养力量,努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建立名师(校长)工作室,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名校长。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建立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等制度,促进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三是建立校际联合和同盟人才队伍交流,按照“名校联盟,强强联手”的模式,通过优势教育资源与弱势教育资源的整合,以缩短新建学校与薄弱学校的成长周期,保证新办学校和弱势学校的健康发展。总之,只有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三)进一步加强儿童成长社会环境的整治力度

  加大对“儿童优先”基本国策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有关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增强全社会关心、爱护儿童的意识,创造一个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对学校周围的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和中小旅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针对校园周边的店铺、书摊点、流动商贩和食杂店等进行重点排查;根据校园周边交通实际,制定并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对学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场所、广播、电视、音像制品等的监管力度,严厉惩治非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传播网上有害信息等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作、出版、销售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涉黄涉暴等出版物及网站,有效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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