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树正气——西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

24.12.2015  11:05

   2015年,西宁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两个责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西宁市紧紧牵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年内召开10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8个议题。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过拉清单、明分工、定责任,全市上下形成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完整链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党纪党规集中学习活动。组织新任73名县级领导干部接受廉政谈话和党纪党规知识测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暂行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透明运行力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目前,市级审批事项办理环节精简25%,审批时限整体压缩35%。

  强化“两个责任”考核,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7个县区和67个市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全面考核。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案件6起,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家单位、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作为巡查的重要内容,成立3个巡查组开展巡查,通过巡查,抓早抓小,对巡查单位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体检,及时发出警报。召开县级党政组织“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报告会,湟源县政府、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国资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4个单位的“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组成24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区县、市委各部门、市直各机关单位等的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4次,下发《情况通报》3期,对存在问题的82个单位通报曝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生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3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人,组织处理5人,诫勉谈话4人。两次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1起“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公开点名通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措施典型问题14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7起典型问题进行曝光。

  针对省委第二轮巡视西宁四区一县移交问题线索,专门召开移交问题线索交办会,明确责任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深入开展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对去年中央和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其中,2014年,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23件、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0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2015年1月,省委巡视组巡视湟源县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14条意见和干部群众反映的33条意见建议已全部完成整改。

  今年,在连续两年11场评议直播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4场“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电视问政现场直播活动,从群众最盼望的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顺应广大市民群众的期盼,以干部作风的转变和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进一步拉近政府和群众的距离。

  加强教育重防范,崇廉尚洁氛围浓厚。建成西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自8月以来,全市93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5000余名党员干部先后接受警示教育;梳理编印了《西宁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作为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警示教材;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创新廉政文化的传播方式,深入推进廉政文化“6+4”西宁模式创建活动,制定了2015年廉政文化宣讲巡演活动方案,开展巡回演出8场;宣讲廉政知识40多场次。

  截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03件,立案110件,结案1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