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全面考核验收西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19.10.2017  02:57

10月14日、15日,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李钟协一行深入西宁湟中、城中、城东、城西、大通等区县考核验收西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并召开汇报会。副省长杨逢春、西宁市领导陪同考核验收或参加汇报会。

考核组一行先后深入寺院、学校、社区、医院、办事处、村社、街道等,围绕西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对西宁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中,领导高度重视、内容全面、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等给予充分肯定。

在汇报会上,李钟协指出,西宁市创建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特色,取得实效,创建工作综合效应日益显现,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和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探索了一条符合西宁实际、富有省会城市特色的创建之路。他对西宁今后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持续加力,不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二是做出典范,进一步深化新阶段创建工作。三是牵引带动,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红利。

杨逢春指出,西宁创建工作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 政治站位高,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落实“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转变”的重要举措。 二是 西宁各民族较好实现了交往交融交流。 三是 西宁创建工作以示范引领,涌现出一批典型和创新做法。 四是 以创建支撑了西宁改革发展、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幸福西宁的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他希望西宁以这次考核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深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制约因素和瓶颈,总结经验、创建载体、务实工作,确保如期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为把青海省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大省”作出贡献。
      会上对西宁市创建初验情况进行点评。今年年初,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西宁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自查自验。通过实地验收和亮化打分,总分200分中,西宁最终测评结果198.5分,省内考核为优秀等次,各项指标达到省创建标准,符合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