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19.05.2019  08:36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年来,西宁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从严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不断提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成效。

  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办法(试行)》《西宁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举报受理工作办法(试行)》《西宁市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和《西宁市干部工作监督员工作制度》等制度,不断强化干部监督工作抓手。在全省创新并率先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醒手册》,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函询回复采信反馈、谈心谈话等制度,制定出台《西宁市组织部门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工作暂行办法》,在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中,对经调查核实属于错告、诬告或者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实等情况的,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程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消除负面影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深化拓展干部监督范围。把监督管理的触角向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办法(试行)》,及时掌握涉干信息。开展干部工作监督员聘任工作,在全市干部选任、人事制度改革、目标考核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深入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等工作,首次将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监督范围延伸到所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收回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158本,确保个人因私证件“零持有”,坚决杜绝违规因私出国(境)行为发生。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力度,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诊治”,不断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促进廉洁从政。

  加强监督信息分析研判。结合干部任期试用期考察、年度考核、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二次甄别考察”等途径,及时掌握干部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及时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在重要岗位工作、发现有严重问题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干部,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整,防止“带病在岗”。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结果以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定期沟通工作中掌握的干部违纪违规等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建立完善“干部痕迹管理信息库”,为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同时,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诫勉函询,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不断增强干部讲规矩、守规矩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