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发布饮食消费温馨提示

28.12.2018  07:35

  青海新闻网讯 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消费安全,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12月27日,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五大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务必合理、科学、安全饮食消费。 

  据悉,这五大温馨提示分别是:一是外出就餐时,建议宜选择到“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B级(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二是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交易平台公示证照信息及食品安全档案等关键内容齐全的且有实体店的单位订餐。三是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标志齐全、包装完整无损、感官性状正常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并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不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四是家庭聚餐时,要注意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家庭制作食品时,要注意加工制作的刀具、砧板、容器等生熟分开,要及时清除变质变味食品,剩余蔬菜建议不要隔夜食用。五是在饮食消费过程中如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要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留存就餐发票、就诊记录等证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45、1233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全市各食品生产经营服务单位,“两节”期间要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严把原辅材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环境卫生控制关、食物留样关等餐饮安全“五关”,及时排查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