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向不担当不作为者“亮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
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1至11月,西宁市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相关问题17起,问责31人(其中:通报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8人、诫勉谈话16人、行政记过1人、责令辞职2人、免职1人)。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增强党政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西宁市出台了《党政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责暂行办法》,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中27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情形进行问责。全市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西宁市紧抓“关键少数”,向庸政懒政怠政等不担当不作为者“亮剑”,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集中治理并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9月份,省纪委通报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石山乡政府副乡长、乡纪委书记马生林履职不到位问题,大通县纪委对马生林履职不到位问题依纪依规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马生林党内警告处分。10月份,省纪委通报了湟源县大华镇工作人员对牙麻岔村村干部弄虚作假享受低保监管不严问题。湟源县纪委给予原大华镇副镇长和牙麻岔村包村干部李晓瑞党内警告处分,对原大华镇人大主席范志刚予以诫勉谈话。
今年以来,西宁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看住“关键少数”,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4起,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5人予以追责;针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书记带头对3名市直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市纪委书记对2名县区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切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市纪委对创城责任不落实的4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对4个单位的主要或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或约谈,对四区和11家市直机关进行了通报批评。
西宁市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对因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受到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等处理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对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工作时间打游戏等典型问题,在“西宁纪检监察”网上进行公开曝光。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集中整治了为官不为、不愿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4个方面16大类重点问题,围绕创城、生态环保、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执纪,对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真正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我们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检查考核和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题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领域和不作为不担当、零线索、零报告的单位,我们进行了重点督查和明察暗访。”西宁市纪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