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西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培训会
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杜绝和防范“烂尾工程”的产生,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平稳健康发展。2012年7月19日发布了《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西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宁政办【2012】179号),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正式启动。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房产主管部门、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协议监管制度,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政府监管模式”,采用全程全额的监管方式,凡是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全部纳入监管。
我局于2015年9月1日建立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系统试运行阶段,每天都会有多家企业来我处咨询和学习关
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内容,鉴于企业刚开始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遇到很多问题还不清楚怎么运用此系统去解决问题、处理业务。我处于2015年12月17日举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培训会,共有70家开发企业,140人(各企业财务、销售各一名)参加了培训。我处工作人员对预售资金相关政策进行了讲解,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草拟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先将首付款转入资金监管账户,后再进行合同备案;要求企业全部实行网上审批;清理企业账户,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加强对尾款的追缴;严格按施工进度拨款;协同银行落实对在建项目及个人抵押贷款的入账。济南百思为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两位工程师孙工和菅工详细讲解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操作流程,关于账户的开设、监管协议的签订;错账及资金退款的处理;已支付工程款账务的处理。通过此次培训会,使开发企业再次熟悉了系统操作,进一步明确了资金监管相关政策,梳理了业务流程,规范了企业的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