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20.05.2015  14:05

  今年,西宁市城中区为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通过三项措施紧抓“党委主体”这个“牛鼻子”以及纪委监督这块“责任田”,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常态。

  据了解,这三项措施是: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率先在全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单独考核、单独奖惩,并由区委常委带队进行检查考核,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格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实行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由1名区委常委和1名政府副区长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现场接受质询评议。同时,积极落实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报告制度,每年确定2-3名部门“一把手”为当年度履行“一岗双责”重点报告评议对象。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现象通报批评18家单位、28人。制定印发了《城中区机关单位承诺书》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个人承诺书》,全区41个单位、812名干部职工(其中县级22人)签订了拒收送礼金红包承诺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举报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平台、官方微博,今年已收到各类信访举报案件共44件(起),办结40件(次)。实行基层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和区纪委常委会成员联系点制度,通过分片包干、常委督办,强化了责任,有力促进了案件检查工作。三是严明工作纪律,落实监督责任。区纪委与检察院加强了职务犯罪预防协作配合,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35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调整为5个,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有足够精力充分履行职能。同时,加大对干部任用选拔的监督检查,根据事实针对考察对象写出《廉政鉴定报告》。将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存在问题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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