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西宁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通知》详细规定了协调领导小组的机构设置、目标任务、部门职责事宜。领导小组在西宁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西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波担任组长,西宁市法院副院长刘纲、西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万里、西宁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永弘、交警支队支队长韩瑞祥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协调领导小组对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进行协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执行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市政法各部门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执行联动机制顺利运行;协调处理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出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暴力抗法事件、重大执行信访等事件。
《通知》要求,政法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清当前的严峻形势,全力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要求;齐心协力,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任务的实现。西宁市法院负责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强制执行权,规范各项执行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执行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执行能力,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式、新办法,提高有效执结率;要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依法惩处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坚决抵御外界干扰,严格依法办事,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对涉嫌拒执的违法行为紧密跟踪,收集掌握被执行人虚假申报,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拒不协助执行等规避执行的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和提供侦查线索;就执行中出现的其他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与成员单位协调,认为有必要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联动措施的,积极依靠党委、政法委沟通协调,依靠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依法采取相关联动措施。西宁市检察院负责依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其他妨害执行涉嫌构成犯罪的人员及时审查起诉;依法查处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无视司法的渎职行为、干扰对抗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西宁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侦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妨害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穷尽信息手段,全力协助法院查询隐匿的被执行人下落;对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当事人,尽量简化手续及时收押;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协助法院办理车辆查封、扣押和转移登记等手续,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等财产时,及时暂扣并第一时间通知执行法院采取司法措施。
解决执行难事关依法治国战略的有效实施和司法权威性的有效树立,全市政法各单位均应坚定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探索破解影响法院执行工作顺畅发展的瓶颈问题,建立多部门、多手段联动机制,举全市之力向“执行难”宣战。法院要全面“发力”,检察院、公安局要主动“聚力”,各单位信息化建设要充分“给力”,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和威慑力。同时,我们还应注重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铁的决心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为建设平安西宁、法治西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