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施行

03.03.2016  11:15

为进一步巩固西宁市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取得的成效,总结和巩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积累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西宁市根据年初立法计划,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近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该《条例》,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八章84条,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污染防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落实和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立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我市环保职能部门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西宁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迈向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奠定了法律基础。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