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有了新规定
记者昨日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西宁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有了新规定。
这些人员可以获得培训补贴
就业培训补贴范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各类城乡未就业劳动力,包括服刑、强制戒毒人员及企业新招用人员。
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和创业初期(开业5年以内或者长期经营不善的人员)的创业者。城乡未就业人员每年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就业创业补贴有了新标准
城乡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属于鉴定工种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100%给予补贴;取得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或者未取得证书,但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均按80%给予补贴;未取得证书,且未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70%给予补贴;未完成培训的不予补贴。服刑、强制戒毒人员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全额给予补贴;未取得证书的,按70%给予补贴。
新开发“创业+技能”的培训项目,每班不超过30人,培训合格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后,根据培训后的就业、创业率,依照短期技能培训补贴测算方式核定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交通住宿费补贴。生活费按照实际参加培训天数(按每8课时一天计算),每人每天补助20元。交通住宿费统一按照在市州外省内培训的,每人每年一次性发给300元,在省外培训的每人每年一次性发给800元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登记失业人员。
“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第一、第二阶段培训结束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后全额补贴;第三阶段结束后,按班次计算,每班次学员在6个月内创业率达到50%,全额兑付第三阶段培训补贴,未达到的,按实际创业人数兑付。“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按实际合格人数补贴。(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