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开展“十星寺院”创建评比活动

15.09.2017  04:07

9月至10日,西宁市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十星寺院”创建评比活动。各县区对照“十星寺院”评比内容,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逐寺逐项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星数等级。
      “十星寺院”评比内容: 一是三自五爱星。 宗教寺观教堂自身对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传、自养的原则坚持的好,一贯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和爱教爱家乡,坚持抵制外来传教和敌对势力渗透和破坏活动的。 二是遵纪守法星。 寺观教堂对党的宗教政策执行的好,对国家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循得好,无违法乱规和干预行政、司法、教育、计划生育等现象发生的。 三是学习宣传星。 寺院教堂能够经常坚持组织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向本寺观教堂的信教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无任何违背党的政策的言论和行为的。 四是弘扬正气星。 寺观教堂在日常教务活动中,提倡优秀的思想文化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加强对信教群众社会公德教育,支持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反对社会丑恶现象等方面做得好的。 五是支持科教星。 寺观教堂能够支持本地区科学技术和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不妨碍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不妨碍文化教育事业的。 六是团结稳定星。 寺观教堂民族团结教育搞得好,团结开寺坚持的好,没有教派之间的纠纷,未参加过其它非法组织和非正常活动。本场所一直保持团结稳定的。 七是服从管理星。 寺观教堂对属地化管理服从很好,能够接受属地党政组织的领导和管理,配合属地基层组织必要的工作,尊重市区县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的。 八是遵守规章星。 寺观教堂民管会工作职责、满拉(完德、徒弟)守则、教职人员守则、财务民主管理、安全防范等制度健全,并遵守执行的好,未发生过问题的。 九是减轻负担星。 寺观教堂“以寺养寺”活动开展的好,寺内自养收入多,向信教群众的摊牌少,负担轻,无强行难派和恢复特权现象,信教群众满意的。 十是卫生环境星。 积极参加社会环境美化活动,搞好本活动场所内的环境绿化、美化、卫生整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