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彻查非法买卖病死猪”

21.01.2015  04:04
核心提示:   (本网记者 朵海平 报道) 近期,媒体曝光江西不法分子非法买卖病死猪销往广东、湖南、重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7省市的消息后,西宁市迅速组织四区三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市农牧、质监、工

   (本网记者 朵海平 报道) 近期,媒体曝光江西不法分子非法买卖病死猪销往广东、湖南、重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7省市的消息后,西宁市迅速组织四区三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市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执法检查,彻查“非法买卖病死猪”,防止不合格肉及肉制品流入西宁。

  检查中以打击生产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标签标示不符合要求的预包装肉制品,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鲜冻肉,“三无”、过期肉制品以及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内容;以畜禽、水产品养殖、动物检疫、屠宰、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肉类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领域为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强全市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病死猪”等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规范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及时消除肉及肉制品领域食品安全隐患,解决在社会上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截止1月19日,全市未发现“非法买卖病死猪”等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892人(次),检查畜禽养殖基地199家(次)、定点屠宰厂(场)20家(次)、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63家(次)、集贸市场21个(次)、肉及肉制品经营户1219户(次)和餐饮服务单位5347家(次)。全市未发现“非法买卖病死猪”等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养殖、屠宰和肉及肉制品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生产经营行为,使畜禽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物现象基本消除,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工作更加规范,肉制品加工质量得以进一步提高,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肉及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肉类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下一步,西宁市将结合“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肉及肉制品执法工作力度,确保我市不出现“非法买卖病死猪”等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倡议“拒绝非法买卖病死猪”,引导做有良知、有责任和讲诚信的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定点屠宰厂(场)、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