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房产局严防工程“烂尾”

07.01.2015  22:20
核心提示:   1月4日,记者从了解到,为了严格落实《青海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该局积极探索项目资本金制度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有机衔接,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房产登记的全程监管,

   1月4日,记者从了解到,为了严格落实《青海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该局积极探索项目资本金制度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有机衔接,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房产登记的全程监管,从源头监督好我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4年6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青海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西宁市房产局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对于未按规定交存或足额交存项目资本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开工。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方面,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要从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开始至商品房初始登记为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全额全程监管,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开发项目,防范开发企业抽逃或挪用售房款,防止工程“烂尾”,促使开发企业尽快办理房产登记。

  西宁市房产局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年检考核等,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将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合同约定或承诺的开发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各部门按各自职责禁止其再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同时,加强开发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制定开发企业等级评定标准,逐步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对信用等级差的开发企业及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处罚措施,对差评企业将停办规划报建、停止预售许可,并对其进行税务核查等措施。

  通过对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西宁市房产局确保开发项目按期竣工,房产证按约定的期限办理,力争不再产生新的房产证办理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