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西宁市排水公司西宁市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西宁市排水公司西宁市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9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西宁市排水公司西宁市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混合分配池、新建加药间、增加高效生物处置装置(JSBC)、改造A2/O生化池变成JSBC曝气池、原有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改造、及增设相应的电器设备。。
建设单位:西宁市排水公司
建设地点:西宁市南川东路逯家寨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4118.07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落实了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厂区内的管道、管件及蓄水设备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建立健全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做到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记录。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西宁市排水公司西宁市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第2014—298):
(一)废水
该项目排放的废水各项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废气
该项目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因子硫化氢和氨气最大浓度分别为0.005mg/m3和0.07 mg/m3,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三)噪声
该项目边界噪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污泥送至污水处理厂贮泥池经过减容、稳定、干化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后,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都能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也能满足环评批复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消减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