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政府法制办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开展立法调研

28.09.2016  16:18

  青海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包括湟水河流经城区的39.1公里范围,北川河流经城区的10.8公里范围,规划范围总面积508.70公顷,是我市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调整城市功能结构、提高城市生活环境质量的重大项目,也是我市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了做好《青海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将湿地公园纳入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公园的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以最大程度方便游客,提升湿地公园品位,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基本功能和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市林业局邀请了部分市政府法律顾问实地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对青海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考察了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相关情况,听取了市林业局、湿地公园管理人员在青海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做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的介绍,同时就青海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通过这次调研,调研组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了进一步了解,市政府法律顾问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更好对规章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使制定的管理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市林业局将结合此次立法调研工作,吸收好的意见建议和各地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抓紧草案稿的修改论证等工作进程,尽快形成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草案。

(西宁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