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政府约谈22家重点排污企业 提出整改要求
青海新闻网讯 9月2日,西宁市政府集中约谈22家重点排污企业,对实施进度较慢、整治工作不彻底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对拒不履行治理责任的企业提出警告,以促进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西宁市市长王予波指出,保护好西宁的生态环境,事关220多万人民群众健康、事关西宁乃至全省的可持续发展。西宁从战略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价值取向,充分认识做好生态保护是西宁最大的责任、也是对全省的重大贡献,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将“生态保护第一”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全面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推动西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王予波要求参加约谈会的22家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论规模、产值大小,企业是治污治理的主体,不允许推诿卸责。各企业今年应将已明确的各项治理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限期完成,不容讲条件拖延。各企业要对污染物排放负全责,对自身的行为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不得超越法律法规。对发现的一切违法排污行为采取“零容忍”,将依法予以坚决打击、严厉查处。
据悉,被约谈的22家排污企业存在脱硫、脱硝系统技术升级改造缓慢,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废水、电石炉、石灰窑等处理设施管理不到位,不能做到达标排放;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项目;未办理相关试生产手续下,擅自投入试生产等突出问题。约谈会上,企业代表负责人均表示,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污染治理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打造低碳、环保、绿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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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西宁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8%
8月,西宁市收获30个优良天,达标天数比例达到96.8%,其中优等天出现3天,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2天。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8月,西宁市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总监测天数31天,总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一级天数为3天,二级天数为27天,轻度污染天数出现1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6.8% 。截至8月底,西宁市城市空气质量总有效监测天数为24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1.1%,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明显。
今年,西宁市进一步细化大气治理工作措施,着力实施“治本”措施,出台西宁市2014年大气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控制突出的大气污染环节,规范各行业环境管理,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大气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为重点,分阶段明确治理工作重点。9月至10月,西宁市将重点开展劣质煤炭管控,减轻冬季燃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