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省西宁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省西宁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3月7日—2014年3月14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省西宁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建设1座安全检测车间、2座汽车尾气检测车间、1栋2层的办公楼、安全检测服务大厅和环保检测服务大厅;建成3条安全检测线、2条汽油车环保检测线和3条柴油车环保检测线,预计机动车安全检测6万辆/年、环保检测4.2万辆/年。
建设单位:青海省西宁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
建设地点: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24号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712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已优化废气污染防治办法,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定期维护油烟净化器,提高了油烟净化系统的处理效率,保证了废气排放符合标准;食堂废水已加装隔油池,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及化粪池;已设置禁鸣及限速标识,减少汽车怠速时间;公司对环保设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省西宁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宁环监站第2013—471号)结果:
(一)废水
该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能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B等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
该项目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油烟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
该项目边界噪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