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行政验收
通过3年的建设,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12月19日,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由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及青海省政府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的行政验收,使西宁市成为继西安、银川之后西北地区第三个通过验收的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12月19日,验收委员会一行实地查勘了北川河综合治理工程、第四污水处理厂、南川河水综合治理工程等水生态示范工程。验收委员会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一致认为,西宁市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理念先进、布局合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特色突出,按照《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了既定任务,实现了试点建设的整体目标。
在验收会上,西宁市副市长陈红兵对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汇报。自2013年西宁市被列为全国第一批45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时刻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扎实推进“四个转变”,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深刻认识“生态似水、发展如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中,我市将“河湖相连、林水相映、城水相依、人水和谐”要求落实到城市建设发展各个环节,通过3年的试点建设,圆满完成《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13类42项工程任务,完成总投资75.37亿元(占计划投资64.25亿元的117%),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各行业用水效率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初步形成以湟水河为“彩带”,湖、渠、库、湿地为“明珠”,彩带明珠交织贯通的区域性大水网系统和城市水环境生态圈,构建了具有高原特色的城市生态水系建设保护格局,不仅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提供了有力支撑,为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也为全国西北半干旱高原缺水型地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了经验和借鉴。下一步,西宁市将以此次验收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总结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成功做法和亮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提高试点成效,持续深化水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中,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水资源支撑和水生态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