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法院扭住“牛鼻”不放松 完善司改显成效
会上,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西宁中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首先就《西宁市法院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后运行情况、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的举措、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今后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打算都一一做了实事求是,不务虚言的发言。
乔健院长认真听取汇报后讲到:全市法院在工学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召开会议,对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题交流和研讨,是中院党组对推进全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尤其是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支持和督促。通过大家刚才的发言得知,虽然这项工作的启动时间较短,但已在全市法院得以切实的落实和推动,也取得了初步成效。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科学和理性认识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很多,因旧的司法管理方式和审判权运行模式的长期存在,对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多少还是会有惯性的冲击,在这个意义上,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全市法院应在过渡期内逐步落实,落实过程中要注重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以问题为导向,正确引导和有效推动落实此项改革,确保完善司法责任制试点改革在过渡期届满时全面落实和实现。
乔健院长同时对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要求:全市法院必须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此为抓手,推动审判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发展。他说,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点环节,是核心和关键,事关人民法院审判权力科学运行,事关司法活动的公正高效,事关整个司法体制改革成败。各院、庭长一定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去践行去推进;进一步全面、系统、深刻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西宁市法院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文件,从文件核心、要义、本质把握和理解落实司法责任制问题,只有理解无误才能正确适用和执行;理性、正确认识司法责任制。他说,大家不要把错案追究当成洪水猛兽,不要背负过重的压力,但必须要有责任意识,“达摩克利斯之剑”必须高悬,这是职业使命,职责使然,是职业担当。司法责任制里追究法官审判责任是从客观行为和主观过错两方面评价的,如果法官没有违法审判的行为,也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就不会被追责;正确处理审判权与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关系,使审判责任制得以落实,收到实效。他说,在 “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下,强调法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强调司法去“行政化”,但从确保案件质量的角度,也更强调院、庭长应切实加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能借改革之名推卸监督责任。要科学区分院、庭长正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与不当干预之间的关系和界线;鼓励全市法院法官更加注重思考、学习、实践,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以高度责任感落实好司法责任制。他说,高素质高水平的法官队伍是落实好司法责任制的基础条件。目前,全市法院部分法官素质和司法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司法的需求和期望,这就要求法官务必要勤奋学习,深思多悟,敬业尽责,尽快提升审判办案能力和水平。
此次会议的召开,使西宁两级法院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再一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对西宁两级法院进一步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及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也进一步规范了两级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