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率先在全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08.06.2015  10:32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重大举措,西宁市率先在全省探索试行以案释法制度,首次提出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以案释法律师宣讲制度,从而推动西宁市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日前,法治西宁建设办公室向全市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以案释法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基本内涵,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要切实加强以案释法制度的落实,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典型案例研究分析和收集运用,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庭审直播、开设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深入基层以案说法等多种载体,面向社会大众开展鲜活生动的案例宣传,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指导、评价、引领功能,促进全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信仰,培养规则意识,维护法律权威,深入推进法治西宁建设。各级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细化以案释法各项制度措施,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实施意见》明确以案释法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普法志愿者等。以案释法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流动人口、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以案释法。以案释法的内容为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作为“释法”重点。要求各部门年内重点建立和落实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建立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建立以案释法律师宣讲制度等6项制度。
  西宁市探索建立的以案释法制度既借鉴了有关国内专家的建议,又结合西宁法治宣传工作实际,提出的各项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此举将是西宁市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战略布局,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法治西宁建设的有力举措,必将有力推进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方式的转型升级,西宁正在迈入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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