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省城中小学暑假时间确定

07.07.2016  18:18

  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西宁市2015至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期末及暑假时间确定。

  2015至2016学年度西宁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小学放假时间:7月15日至8月31日。中学期末调研测试时间:7月18日至7月20日,放假时间:7月24日至8月28日。高三年级补课时间:7月25日至8月7日,其他年级不得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利用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

  2015至2016学年度秋季西宁市中小学开学时间:高一新生8月15日报到;初一新生8月27日报到;8月29日教师报到,9月1日学生开学报到,9月2日正式上课。各县区、各学校严格执行以上开学、放假时间,不得随意调整。

  在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同时,严禁违规补课是各级教育部门检查的重点。据城西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为规范假期学校办学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区属学校严格执行全区统一放假时间,不得随意变更。各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将校舍、校产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各学校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考评考核或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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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喊话:严禁以各种名义补课办班

  暑假快到了,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确保学生暑假安全的同时,严禁以各种名义在暑假补课办班。

  我省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各地区、各学校高度重视暑假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和途径,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放假前对所有师生集中开展有针对性地安全教育活动,帮助师生了解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溺水、防洪水、防地震、防泥石流等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帮助师生掌握自防自救技能。同时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和疾病预防,教育学生不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不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地方。

  暑期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溺水和游泳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特别告诫所有学生注意游泳安全,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库、江河、湖泊、海滩等非正规游泳场所以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河道挖沙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此外,省教育厅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在暑假补课办班,各地区、各学校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中小学除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可利用不超过暑假三分之一的时间补课以外,其他年级不得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利用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严禁各中小学校与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各学校要科学布置暑假作业,保证学生假期充足休息时间,确保身心健康。

  同时,省教育厅还在注重家校互动,确保学生暑假安全和加强暑期校外活动的管理两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全省学生安度暑假。(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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