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纪委通报五起典型案例

06.09.2014  10:20

  青海新闻网讯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措施出台以来,有效遏制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但仍有个别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无视规定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9月5日,市纪委通报了西宁市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一、城东区互助中路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月7日、8日,省、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发现互助中路社区服务中心2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玩手机,服务态度“生、冷、硬”。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5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聊天、玩手机,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城东区纪委对互助中路社区、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互助中路社区党工委书记马绍军、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王晓光进行警示约谈。

  二、湟源县东峡林场违反值班工作纪律问题。3月26日晚,湟源县在检查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时发现,东峡林场当日值班人员孟建利擅离职守。湟源县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林业局局长马生辉、当日值班领导县林业副局长祁伟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两人作出深刻检查;责令县林业局给予东峡林场场长环建青、当日值班人员孟建利行政警告处分。

  三、西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邓建军公车私用问题。3月19日18时许,邓建军私自驾驶公务用车赴餐饮场所吃饭、饮酒。酒后,将公务用车交由非警务人员驾驶并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西宁市公安局党委、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邓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西宁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职务。

  四、大通县社保局违反规定公款旅游问题。4月8日至19日,大通县社保局组织24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认证组赴海南、广西、福建和江西等地,对8名退休人员异地居住生存状况同步开展调查工作。其中,未参与调查工作的10名同志借工作之名公款旅游,共报销车船费用24763.23元。大通县纪委给予县社保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马进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未参与退休人员异地居住生存状况调查的10名工作人员所发生的差旅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五、大通县自来水公司违反规定公款旅游问题。6月14日至7月5日,大通县自来水公司先后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25人分两批赴井冈山接受红色革命教育培训学习,途中绕道庐山、婺源旅游。大通县纪委给予县自来水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陈有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绕道旅游费用19262.5元全部自理。

  中秋国庆将至,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措施,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抓好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要速查严办,形成震慑,坚决刹住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