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给外资开68条负面清单 涉及14个行业

08.11.2014  16:13
核心提示: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有关要求,结合西宁市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实际,西宁市制定《西宁市外商投资管理负面清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有关要求,结合西宁市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实际,西宁市制定《西宁市外商投资管理负面清单(试行)》,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清单。此次西宁市外商投资管理负面清单(试行)分限制和禁止两大类共68条,涉及14个行业。

  11月7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限制类从农林、采矿、制造、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房地产和娱乐等12个行业,提出了39条负面清单,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投资项目,限制投资,投资管理部门限制审批、审核或备案;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2-3年内加以改造升级。禁止类从农林、牧、渔、采矿、制造、电力及其他11个行业,提出了29条负面清单,对属于禁止类的新建投资项目,禁止在西宁区域内投资;对属于禁止类的现有生产能力的外资企业,按有关规定在2-3年内淘汰或关闭。

  同时,外商投资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切实落实外商投资自主权。对清单以外的投资项目,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清单以外充分开放,外商只需按国家和省上法定条件和程序确定的权限进行备案和核准,即可开展投资经营的有关活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市的发展需要,《西宁市外商投资管理负面清单(试行)》将适时进行调整。本清单未列的产业(行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