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获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10月26日,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颁牌仪式在安徽省铜陵市举行。仪式上,文化部、财政部授牌西宁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西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于2013年11月取得创建资格以来,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利用两年(2014年—2015年)时间,依据《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西部)》,根据西宁市地域和人口结构特征以及现阶段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性,形成了符合西宁实际的“4+4”公共文化服务模式。
自“创文”开展以来,在西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的有力指导下,西宁市各成员单位的协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声有色,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一提的是,西宁市在文化服务方面做到了统筹城乡,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全面升级,并打造出了许多文化品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在今年4月份的验收中,国家检查组认为,西宁市在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具有西宁特色的示范区创建亮点,包括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文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旅游融合发展;跨区域文化交流合作:“家庭书箱”阅读推广项目;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据悉,在获授“示范区”匾额后,西宁市将进一步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制定,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强化四级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品牌活动建设,持续增强队伍建设,扎实巩固创建成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通过建立文化设施项目建设储备库,分年度实施一批影响大、见效快的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出台和促进民办博物馆建设的具体办法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和交流,不断增强城市文化底蕴,提升城市品位。(杨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