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警方组合拳打防涉众型经济犯罪
2013年的下半年开始,西宁市零星出现了所谓的“投资管理公司”,到了2014年,此类“投资管理公司”如草原上的蘑菇一样,遍布西宁市的大街小巷,最多的时候达到了312家。也许普通的老百姓不懂“投资”,也不懂“管理”,但是这些“投资管理公司”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使得部分老百姓上当受骗,血汗钱打了“水漂”。
“投资管理公司”从出现到高潮、再到如今的“人去楼空”,似乎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西宁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重拳出击,以连续两年的专项行动对投资类公司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不妨先来关注以下的几起案例:
2013年12月,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万达理财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采取发展下线、拉人头为主要方式的组织领导传销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受害群众百余人。
2014年1月,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青海鸿成投资公司刘某以投资枸杞种植项目为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集资诈骗犯罪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达120万余元,受害群众10余人。
2014年6月,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经侦大队破获青海董大首创投资管理公司在未取得金融机构许可的情况下,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向群众非法吸收存款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1起,涉案金额达180万元,受害群众20余人。
2014年9月,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青海金道生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起,涉案金额初步统计达500万余元,受害群众初步统计达30余人。
2014年10月,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甘肃世合投资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起,涉案金额初步统计达1200万元,受害群众1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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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例,只是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的一小部分,一个个案例,受害人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其中尤其以老年人、退休职工和普通居民为主,辛苦数十年的积蓄,一夜之间“归零”。从2013年8月到2015年8月,两年时间里,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连续开展了三次专项打击,侦破投资类公司涉众型经济犯罪41起。其中,2015年专项行动,侦破26起,涉案金额2.2亿元,受害群众2300多人。
“打击就是最好的防范!”记者在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采访时,吕世杰支队长反复强调了打击的重要性。他告诉记者,自2013年以来,西宁市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点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等三类案件上,且逐年呈频发、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利用当前群众投资渠道狭窄的现实,编造各种投资名目,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利用群众迫切的投资获利心理,骗取大量资金。
自2013年以来,西宁市公安局每年都开展专项行动,形成了打击+防范+宣传的模式。2014年年底,西宁市公安局、工商局、房产局、金融办召集西宁市投资类公司开会,一是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无违法犯罪《承诺书》;二是给投资类公司负责人上了一堂法律课,通过具体的一些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例,给他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同时,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还加强了宣传力度,借助信息平台,向全省电信、移动、联通手机用户群发警情提示短信息,以期提高群众涉众型经济犯罪侵害的意识,并且还通过省垣各大新闻媒体制作专栏节目、警示教育宣传片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积极开展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
吕世杰支队长告诉记者,下一步,将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互通信息,突出重点,采取多种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一是继续开展专项打击,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力争破获一批涉众经济犯罪,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二是联合开展隐患排查,联合市金融办、工商、房产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在西宁市开展涉及房地产业矛盾、隐患梳理排查,堵塞各类隐患漏洞。同时,召集相关房地产公司、房产中介、金融担保、信托等单位法定代表人集中开展法律宣讲、案例警示,签订无违法犯罪责任书。三是深入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根据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组织社区民警和宣传部门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在案件的高发时间、高发场所提醒广大群众,切实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