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首届“十佳法治单位、法治人物”命名表彰大会
苏荣强调,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要把“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法治西宁”作为自身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断地把法治西宁建设推向深入。副市长金九辰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仝德祥参加会议。苏荣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法治城市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很大成就,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政法机关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建设平安西宁、和谐西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苏荣强调,要深化依法治市,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理念,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建设。要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确保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切实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强化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行业各单位要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体制机制,把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更加注重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法治建设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建设事业中,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检查,把法治建设融入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会议对获得“十佳法治单位”殊荣的大通县公安局等单位,“十佳法治人物”殊荣的许显青等同志进行了命名表彰。(肖芳 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