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推行权责清单 实现44各部门单位全覆盖

05.01.2016  09:05

   西宁市政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草案)》已通过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该《草案》将政府(单位)行使的各项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承担相应责任。市一级纳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共44个,做到了政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单位全覆盖。

  通过梳理,44个部门(单位)行使行政职权事项共计5669项,共绘制权力流程图491张,与法定时限2882个工作日相比,优化时限1221个工作日。权力清单明确了主要职责和行使的行政职权,包括部门(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职责、行政权力事项及依据三部分内容。清单全面梳理了行政权力事项,将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职权分为11+X类,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收费、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行政监督及其他权力事项。

  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落实了责任主体和职责权限,包括行政权力流程图和行政权力岗位责任两部分内容。重点是按照职权事项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逐一对应,一项一流程。流程图力求让公众明了所办事项要经过的环节、需要的材料、责任主体,并明确了办结时限和联系方式。此外,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落实了行政职权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明确了承办机构、前置条件、公开范围、收费依据和标准、追责情形及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