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前列!西宁收获296个优良天 空气优良率达81.1%
记者从西宁市大气办了解到,2017年在365天的总有效监测天数中,西宁市收获296个优良天,空气优良率达81.1%,较上年提高0.7%。根据环保部数据中心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分析,2017年西宁市空气质量指数在西北五省区省会中排名靠前,较上年同期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明显,PM10、PM2.5浓度均有大幅下降。
目前,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已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在出台《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问责办法》等相关条例和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了“党政同责”和“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治理责任,与各地区和相关单位签订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责任书。2017年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主动作为,降低工作标准要求的2个地区3家单位通报和曝光。
与往年不同的是,从2017年9月份开始,西宁市对全市12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空气质量变化数据实时监控,特别是对PM10、PM2.5、臭氧8小时等三项污染浓度密切关注,实时掌握各污染因子每日上升时段、峰值,并根据点位数据变化情况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防控。将原来监测因子浓度连续6小时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发布预警改为监测因子浓度连续2小时超过前一日全市日均浓度提前发布预警的机制。同时,建立了1300余个网格、2300余名网格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全覆盖、多方位的环境监管模式。
在制度保障的前提下,西宁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各自分管区域和功能,从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渣土运输管控、煤油烟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严管工业企业环境监察、加大抑尘网覆盖力度等方面,打出了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组合拳”,力保空气质量不受人为破坏和干扰。以严管工业企业环境监察为例,2017年西宁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13起,处罚金额710.51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6起,行政拘留28人,按日处罚8起84.86万元,查封扣押19起,限产停产整治9起。严厉惩治了一批偷排漏排、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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