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村居民将有自己的法律顾问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这是中央和省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提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市委对全面推进法治西宁建设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法治西宁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对接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今年4月,西宁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宁市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全市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要求。对此,记者就此项工作专门采访了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戴彦朝。
记者:戴局长,您好,感谢您接受我的采访。请您结合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宁市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谈谈全市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
戴彦朝:好。在全市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这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推进法治西宁建设的又一创举,是加强全市“三基”建设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一项民心工作、民心工程。出发点在于以法治西宁建设为要求,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改进法律服务方式,对接群众法律需求,把法律服务下沉到村、社区和群众中,为农村社区事务和广大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法律服务;落脚点在于逐步实现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社区,增强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基层组织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自觉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可以说,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既是推进法治西宁建设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和社会意义。通俗地讲,通过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全市广大村居民将有身边的法律顾问。
记者:据了解,为了全面实施好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市司法局去年在城北区先行开展了试点工作,请您谈谈试点工作的情况。
戴彦朝:去年1月,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乡村(社区)选派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此,结合西宁实际,在市司法局的工作指导和城北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城北区司法局具体实施,先行在12个村、10个社区开展了村、社区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一对一地担任了22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从目前试点工作的进展和取得的实效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积极打造了城区“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使法律服务走进了农村社区,积极对接了村、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二是通过公示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方式,法律顾问走进任职村和社区等请下来、走进去方式,畅通了法律需求与法律服务的对接渠道;三是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履行六项工作职责,为任职村、社区的“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法律意见,深入村、社区开展了法治教育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参与了一些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活动。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结合实践进一步加强的方面。
记者: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主要目标是什么?
戴彦朝: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要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重要载体,不断推进法治西宁建设进程,从具体方面讲,要实现三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一是通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下沉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对接基层组织和村居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法治西宁建设进程。二是通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加强和开展农村、社区的法治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化解等活动,为村、社区事务和村居民提供便利法律服务,提高基层组织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村居民知法守法和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三是通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农村、社区依法治理,为农村、社区事务管理和村居民生产生活及时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和协助村、社区依法处理涉法事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哪些人员可以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及主要承担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戴彦朝:法律服务是一项专业服务工作,因而有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上的要求。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法律服务志愿者是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力军。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有六项主要工作职责:一是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村、社区事务。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普及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增强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引导村居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三是提供法律咨询。多渠道为村居民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村居民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四是开展法律援助。担任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为困难村居民依法提供或帮助申请法律援助。五是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根据村、社区的安排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或为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六是参与诉讼活动。依法签订协议,参与村、社区和村居民的诉讼活动。
记者:如何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和有效推进?
戴彦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确保顺利和有效开展,必须要到位几个方面的工作责任。一是县区政府要到位主体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一件事关“法治县区”建设的大事来抓,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到位工作执行力,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对本县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做出总体安排部署,四区要在今年实现全覆盖,三县要按三年实现全覆盖,其中今年要确保重点村、社区的覆盖。二是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到位组织实施责任。要切实衔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衔接乡镇、村和社区,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签订好聘任合同。具体工作中,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解决好实施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不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各方面要到位宣传教育责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面向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工程,核心是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各方面要多形式做好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要教育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遇到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诉求时及时向本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寻求法律帮助。四是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到位法律服务责任。要充分认识肩负的社会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为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提供方便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要用群众的“口碑”和“点赞”来检验服务质量。五是村、社区和法律顾问要到位互动工作责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是一项需要互动的工作,两方面要互动。村、社区要主动加强与本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对接村、社区的法律服务需求,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任职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六是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到位工作检查指导责任。市司法局肩负着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检查指导责任,要全力做好对县区的检查指导工作,指导县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强化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工作。同时,要做好培育典型、发现典型、表彰典型工作,适时表彰一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先进县区、先进村社区、先进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总之,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市政府对“法治西宁”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举措,我们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启动好、实施好这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记者: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几年内要实现全覆盖?
戴彦朝:按照《西宁市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采取全面启动、四区1年覆盖和三县分步实施、力争在3年内实现全覆盖。但考虑到三县的实际情况,在工作实践中,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形式,在一些边远乡镇可以以“村、社区法律顾问团”和“集中法律服务日”等形式开展工作。
记者:戴局长,谢谢您接受采访。《西宁晚报》将会继续关注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展情况。
戴彦朝:谢谢您的采访。这是《西宁晚报》对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和支持,欢迎《西宁晚报》继续对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