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用心为百姓留住蓝天绿水青山

06.06.2017  10:33

   



    仰首是蓝天,俯身有碧水,推窗见绿荫,处处有花香……今日之西宁,满城皆美景,这些离不开西宁多年来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努力付出。美景背后,是西宁历年来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发展理念,更是西宁以“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为目标的孜孜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提出了“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王国生强调,加快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是立省之本,核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既要当好生态守护神,更要转变传统思维定式,放下经济总量小的包袱,把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起来,使潜在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大省,进而向生态文明意识强、生态治理能力强、生态服务功能强、生态经济实力强的生态强省迈进。

  市委书记王晓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上再次强调,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实现民生导向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幸福西宁的成长坐标。

  “生态似水,发展如舟”。作为青海的省会——西宁,将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坚持将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作为“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的重大现实检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不断筑牢“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的观念,努力实现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责任、更高的标准,持续做好生态建设这篇大文章,奋力书写绿色发展的崭新答卷。

  铁腕治污

  为百姓带来天朗气清

  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为了让市民呼吸到清新的空气,看到湛蓝的天空,西宁正在集全市之力持续不懈地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放过任何一个会造成大气污染的可能,这是一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治污战役”,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纷纷走向治污前线,当多个部门合力围剿城市各个污染源,当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车轮在深夜还奔波在严查污染源的路途中时,这些所有的努力只为守护这片“西宁蓝”,为百姓带来天朗气清。

  今年,我市根据省、市委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在巩固去年大气治理工作成效基础上,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向制度化、常态化转变,深化各项“治本”措施,按照“标本兼治、固本强基”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

  精彩回顾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西北五省前列

  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37天,优良天数为271天,优良率为80.4%。PM10年均浓度为103ug/m3,较上年下降3%、PM2.5年均浓度为47ug/m3,较上年下降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西北五省前列。

  2017年下定目标

  →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保持在省定目标以上

  【强力举措】

  继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购置喷雾抑尘车、清扫(洗)车、高压冲洗车重点做好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实施三县县城及城市郊区结合部150蒸吨“煤改气”,组织完成4000辆黄标车淘汰工作,基本完成全市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按照“精准治理”原则,依靠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大扬尘防控能力投入,新增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购置无人机监控督查检查设备、移动式激光雷达灰霾监测设备、空气质量应急移动自动监测车设备,实施施工工地、裸露地、垃圾场全程视频监控管理,提高对全市扬尘防控及管理能力。

  目标进行时

  →1月份至4月份优良天数为99天

  2017年1月份至4月份,我市总有效监测天数为120天,优良天数为99天,空气优良率为82.5%,较去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排名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中等偏上,在西北五省省会城市中取得“双第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显效明显。截至5月31日,西宁市总有效监测天数为151天,优良天数为129天,空气优良率为85.4%,较去年同期相比改善明显。

  全力治水给西宁留下绿水青山

  昔日浑黄污浊的南川河悄然变得清澈起来,缓缓流动的水面也比过去增大了许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秉承“治宁方略,水为大政”的思路,围绕“早日还人民一条清澈的母亲河”,强力推进湟水流域综合治理。我市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要求,持续推进以湟水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出台《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属地化管理责任,细化具体治理任务,有针对性地推进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污染治理。

  精彩回顾

  →出境国控小峡桥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随着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我市通过实施截污纳管、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扩能改造、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建设和涉水企业废水深度治理等工程,水质持续得到改善。2016年湟水流域(西宁段)11个监测断面中有6个监测断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湟水干流国控入境断面扎麻隆全年水质达标率91.7%,国控出境断面小峡桥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方面,我市共有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包括三县3个地下水水源地。依据全年监测结果分析,2016年9个地下水水源全部监测项目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的Ⅲ类水质要求;地表水水源(七水源)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要求。

  2017年下定目标

  →消除湟水流域(西宁段)劣五类水质,小峡口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强力举措】

  继续实施湟水河水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河长制责任,以流域主要水质考核断面和优先控制单元为重点,强化水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截污纳管。实施优先控制单元治理,投资6000万元实施湟水流域(扎马隆—西钢桥段),通过实施多巴片区截污纳管、扎马隆湿地项目,完善扎马隆至黑嘴桥段流域环境设施,重点解决多巴新区生活污水直排湟水河,部分河道两岸存在随意倾倒垃圾,导致黑嘴桥、西钢桥断面水质超标的问题。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建设校场河、石灰沟生态恢复及河岸缓冲带和火烧沟沟口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投资13850万元。通过小流域生态治理恢复、清理河道垃圾、建立生态缓冲隔离带,构建完成立体的系统的石灰沟河道自净和防污能力,消除石灰沟支流入湟口水质劣Ⅴ类,进一步保障海湖新区景观带湿地水质。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多巴生活污水处理厂、东川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实施第四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和甘河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同时,争取实施北川河润泽桥、南川和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目标进行时

  →一批重点项目正在实施

  2017年上半年将重点治理工作任务放在湟水干流入市区上游的湟中多巴片区、西钢桥上游城北片区及各支流的系统治理,着力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战和翻身仗,拟进一步消除湟水干流入城区段水质长期不达标的关键问题。现已争取省级湟水河专项资金及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8亿元,总投资3.74亿元,实施重点项目5个。目前各项目正在推进当中。

  污染减排

  让人们在优美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一座城市,如果经济发展和环境之间不能携手并进的话,那么无论是经济还是环境都无法得到长久的持续发展。西宁深知此道,所以虽是西部能源地区,但为了环境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努力降低高能耗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如今,污染减排的实施让西宁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让他们在优美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精彩回顾

  →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

  2016年省环保厅下达我市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对污水处理厂、火电、水泥、钢铁等单位排放量测算,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

  2017年下定目标

  →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以内

  【强力举措】

  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控制。按照“抓项目、保运行、挖潜力”的思路,深化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结构减排三项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准入制度,加大企业限期治理和提标改造,确保设施规范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督促做好西宁特钢、甘河工业园区企业污染治理,切实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加强在线监测,做好管理减排工作,确保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目标进行时

  →新增3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

  根据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实际,为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空气质量状况,今年计划新增4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加大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监管力度。目前,根据我市城市布局和地理规划在大通北川工业园区、甘河工业园区和湟源大华工业园区分别新增了3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及时掌握相关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为及时全方位全面掌握全市空气质量状况提供了有力支持。

  严格监管

  排除隐患保环境安全

  环境监察执法是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职责。近年来,我市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排查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精彩回顾

  →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

  去年,我市结合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以重点监察和全面监察、日常检查与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对工业企业环境监察频次,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

  2017年下定目标

  →不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力争环境保护工作在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中走在前列

  【强力举措】

  强化环境监察执法,确保环境安全。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依法加大惩治力度,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风险点管控,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着力解决重点企业、行业、区域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市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及时处理群众环保信访及环保“110”举报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积极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建设和“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现代化执法装备,逐步实现环境监察管理信息化和执法检查智能化。

  目标进行时

  →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市环保局对全市纳入环境保护监管的1011家企业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实,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以重点监察和全面监察、日常检查与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对工业企业现场环境监察工作频次,形成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有效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环境监管工作新要求。同时充分利用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加强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确保各项环境污染设施稳定运行。

  今年

  用心为百姓留住绿水青山

  环境就是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障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如今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在新常态下,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让城乡经济在发展中,环境也能更加天蓝、地绿、水净。今年,我市将狠抓环境治理不懈怠,打好治山、治水、治气“组合拳”,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努力建设生态西宁,让百姓生活安居、乐业、幸福。

  【相关举措】

  ●开展中央环保督查前大检查工作。积极配合中央对我省环保督查工作,汇报协调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提前准备开展全市范围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检查,及早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及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大督导整改落实,确保存在问题解决。做好环保督查大检查的安排部署、落实整改。

  ●加强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根据《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和力量,在饮用水水源监测预警、执法监管、应急管理等方面相互支持,提高水源保护和水污染联防联治水平。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环境整治,加大农村水源地管理,督促做好保护标识警示牌和围栏的设置,加大黑泉水库公路安全检查,有效控制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以项目促进农村环境改善。按照“美化家园”行动要求,全覆盖拉网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试点项目,充分发挥农村环境综合连片整治示范带动效应。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工程,统一规划、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项目,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国省道、高铁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提升环境质量标准化监测水平,完善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取证设备,通过实施西宁市互联网+智慧环保生态建设项目,搭建环保大数据应用平台,推进环保信息数字化管理,全面掌握环境质量状况,为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