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被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59个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中,西宁市位列其中。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底前启动,到2017年与第一批试点地区同步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近年来,西宁市紧紧围绕“建设青藏高原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城市定位,以完善框架、强化功能、彰显特色、贴近民生为着力点,切实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增强市民的幸福感、满意度,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城镇服务功能显著提高,集聚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发展成效显著,城镇化建设已进入加快发展和加快转型的新阶段。
当前,西宁市已步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伴随着发展步伐的加快,西宁市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也出现了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城镇化质量不高;全市生态现状趋于好转,但生态安全体系尚未形成;城镇空间分布不均衡,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步伐滞后;“重工业”化特征明显,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投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模式单一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根据《青海省西宁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试点主要任务: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四融入”;创新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方式;以业兴城、以城促业,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绿色集约、外向型发展;积极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农村产权制度和流转机制。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西宁区位优势、创新优势和开放优势,走符合省情,具有西宁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努力把西宁建成国家“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西经济区新型城镇化枢纽城市,国家循环经济先行试点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城市,我省东部城市群的龙头城市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基地。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
另悉,今年全省审报的西宁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门源县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四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中,门源县同时获批。加上第一批获批的海东市、格尔木市,全省已有四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林玟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