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七项举措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
近日,海西州召开全州医改暨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提出今年采取七项重点措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按照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改革要求,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开展州人民医院、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实行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控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全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完善“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强化管理,实施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提高资金结算效率。深入开展医疗费用“床前结算”、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临床路径管理、节假日门诊等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
(二)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综合运用价格杠杆、医保支付、病种分类、目标考核等多种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门诊患者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提高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数。大力推进基层契约式服务,探索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选择都兰、乌兰、大柴旦3个地区开展紧密型医疗集团试点工作,组建东西部区域两大松散型医联体,充分发挥区域综合医院在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上下联动,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 进一步巩固基层管理运行新机制,继续完善人事分配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选拔聘任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开展新一轮全员竞聘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人事制度。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量化考核指标。探索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结余可用于绩效奖励和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强化村医队伍建设,提升村医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向村医倾斜,逐步拓展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和内容,健全完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
(四)优化提升全民医保体系。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探索推行以按病种(病组)、人头、服务单元、总额预付等多种复合型付费方式。进一步完善大病医保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年内全州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医疗保险责任险参保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
(五)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青海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保障药物配送率达到97%以上。在全州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范围,实行零差率销售。大力推动民族医药发展,研究制订民族医药发展规划,逐步完善州县乡村四级中蒙藏医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蒙藏医药诊疗服务。
(六)增强医疗服务综合能力。 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州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科医生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加大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力度。着力在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社会办医各项政策的落实力度,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
(七)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和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等指标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公开通报制,有效控制次均住院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风险共担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组建由各部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医德医风督查监督组,每季度进行监督和通报,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