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海西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四大特点”取得“四项成效”

26.11.2014  12:20

      近年来,海西州始终坚持“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多元化多渠道发展”的原则,因势利导,开拓创新,大力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全州共有农牧民专业合作社815家,注册资金达到77708.068万元,入社成员11440户34318人,带动农牧户27318户。其中,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150家,成员23960人;其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665家,成员10358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正逐步成为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的主要形式和引导农牧民走向市场的重要桥梁。
      一、四大特点。一是种养合作突出。海西州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明显突出,815家专业合作社中,从事种植业242家、畜牧业539家,占到总数的95.83%,特别是自开展生态畜牧业建设以来,海西州所有牧业村均成立了以畜牧业养殖为主业的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并且大多围绕地方主导品种和优势产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合作领域拓展。全州815家专业合作社中,从事林业3家、渔业6家、服务及加工业25家,合作领域从几年前的种植、养殖业逐步扩展到林业、渔业、运输、劳务输出、服务业、农畜产品加工等多个领域。合作内容也从单纯的生产技术环节逐步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三是组建形式多样。近年来,海西州一大批实体、个人在各自生产领域牵头示范,成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办社主体与合作的形式呈现出多样性。全州815家专业合作社中,农村牧区能人牵头组建657家,占总数的80.6%;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头组建150家,占总数的18.4%;龙头企业领办5家,占总数的0.6%;同类生产经营者合办3家,占总数的0.4%。四是扶持政策加大。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在合作社证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简化办理流程,提供优质服务;农牧部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引导、培育,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经济和发展改革、财政、农牧部门积极申报相关项目,争取项目和扶持资金,有力促进合作社发展,2006年至2013年,共争取财政项目资金累计达19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1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1265万元。
      二、四项成效。一是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牧户之间、农企之间等联合,整合分散的农牧户的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逐步形成群体优势,提高了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解决了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采购和出售商品规模小、经营效益低等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市场谈判地位,降低了农牧户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二是农牧民综合素质得到提升。通过新型农牧民创业技能培训,普及了生产和经营技能,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纪人和经济带头人,有效增强了合作社的凝聚力,成为培养新型农牧民的生力军。通过加快发展柴达木枸杞、柴达木福牛、野血驴等特色农牧产业,使合作社成为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实行民主和自主管理,激发了农牧民参与合作社管理的积极性,增强了农牧民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主人公意识;通过推行节约型社会和农村牧区循环经济发展,不仅给农牧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了较好的生态效益。三是现代农牧业发展得到促进。积极探索“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提高组织化程度,扩大产业化规模,充分展示了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了现代农牧业发展。目前,全州242家种植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农作物总面积11.15万亩,社均460.89亩;枸杞种植4.8万亩,社均198.6亩。全州150家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入社牲畜208.35万头(只),社均13890头(只);入社草场9777.59万亩,社均65万亩。四是合作社管理得到规范。根据全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专业合作社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16项,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运作。按照法律规定,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结合实际,依法办社,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充分保障全体成员对合作社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依章办事,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合作社章程,贯彻执行好章程的各项约定。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保持资产状况良好,最大程度地增加成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