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督察组深入海南、海西州等地督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08.09.2016  21:15


为全面掌握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8月22日至9月2日,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五督察组,在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欧阳洪学的带领下,前往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和海西州、德令哈市、都兰县、格尔木市政府以及省农牧厅、省审计厅、省旅游局等部门专项督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了解制定贯彻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台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督察组在听取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汇报后,依照2016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情况表29项内容逐项检查。在座谈交流中就检查的可检验成果、发现的问题、提出的疑问,督察组都认真记录,当场反馈和解答,并提出整改建议。


欧阳洪学副巡视员分别在听取和检查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后,对可检验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成果给与了充分肯定,并对本地区本部门下半年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 加强组织保障,健全法制机构,配备、配齐法制机构等工作人员,切实保障政府法制队伍建设与《纲要》、《实施方案》等所确定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是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对各项任务台账查缺补漏; 三是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证据、程序意识,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是 严格按照省政府99号令,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迎接 “中国法治政府奖”评审会对《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随机实地抽查工作;五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参谋作用。                                                  

通过督察的各地区和部门负责人普遍认为此次督察工作非常的必要和及时,并积极表态将根据督察组提出的建议及时整改,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核、扎实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奠定良好基础。


    (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第五督察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