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将建4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严格落实“三无四禁”要求
◆张修博
陕西省咸阳市政府近日决定,6月20日前在城区创建4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秦都、渭城两区各创建两个,每个示范区面积约4平方公里。
区内严格落实“三无四禁”要求,即“无燃煤、无裸地、无堆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禁止喷涂作业、禁止大型货运车通行”。
据悉,此举旨在对区域内大气污染源实施严格管控,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大气污染防治经验,使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率先好转、达标,最终达到“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据了解,示范区划定在城市人口密集、商业繁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行政综合办公等相对集中的区域,全面整治燃煤、扬尘、汽车尾气、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VOC)等污染,取缔示范区内除集中供热外的茶炉、燃煤灶炉等所有燃煤设施、设备,严格落实“三无四禁”要求。
根据规定,在示范区内,城市裸露地面全部绿化或硬化,坚持每天洒水两次,对有条件的屋顶进行绿化,对厂区裸地、单位和小区等未绿化处理的裸地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所有煤堆、料堆等采用仓库、防风抑尘墙等防尘措施。
同时,建设、拆迁工地设置稳固封闭的围挡,严禁建设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拆迁工地现场必须辅以加压洒水或喷淋抑制扬尘;凡上路运输煤焦、沙石、渣土、垃圾等车辆要封盖严实,按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示范区内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和明显冒黑烟的机动车通行,所有加油站和油罐车也要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全面取缔露天喷漆作业,干洗行业必须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禁止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购买新车等情形在内的,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为确保示范区创建效果,咸阳市政府制定了严密措施,并要求秦都、渭城两区担负起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严加督查考核,杜绝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原因影响示范区建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