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法院紧扣工作实际,落实“四个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一是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通过学党章,学习修炼党性、牢记宗旨的根本要求,做马克思主义的忠实捍卫者;通过学党规,学习守纪律、讲规矩的基本道理,做理想信念的坚定守护者;通过学系列讲话,贯彻“三严三实”,有作为、敢担当,做贯彻“四个全面”、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推动者;通过学习审判业务新知识、学习新近公布的司法解释、掌握具有典型案件的判例,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做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践行者;坚持学与做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按照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二是认真落实“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把问题意识贯穿审判工作始终,通过聚焦问题查、对照问题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一开始就落在问题上、扎在现实中。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对个性问题要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对共性问题要上下联动、专项整治,确保各类问题换土断根、事事见底。
三是认真落实“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习教育作出合理安排。注重激发全体党员干警的主动性创造性,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方式、学习重点、学习计划,做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根据不同岗位人员工作特点,既学习党规党纪,又学习法律法规;既学习系列讲话,又学习政治理论;既学习重要文献,又学习反面案例。通过学习,提升干警的纪律意识、党性观念、为民宗旨和法治理念。
四是认真落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要求。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抓在日常,当成审判工作的一部分,把学习当作加强自我修养、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干警以支部为单位,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内容学,经常学,常常学。学习时,不仅要逐字逐句地读,更是要带着理解读、带着问题读,做到内化于心;要学以致用,能够用所学指导审判工作实践,检视自己,摒弃错误思想,改正不当行为,做到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