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规划办公室关于省级空间规划研究课题的招标公告

04.03.2016  15:5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空间规划体制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25号)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根据通知精神,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空间规划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省级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方法、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机制等四个方面开展研究,形成省级空间规划研究报告。为增强规划研究报告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研究报告的层次和水平,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科学安排青海城乡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努力实现“131”总体要求,青海省政府规划办决定对省级空间规划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青海省政府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研究所需把握的总体方向

开展课题研究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近期国家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规划和方案等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充分对接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紧密衔接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以及各行业、部门的专项和空间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研究与国家宏观政策取向紧密结合起来,与“三区”建设和全面小康紧密结合起来,与青海“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课题研究的全过程,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力争成为全国省级空间规划发展试点。

四、招标课题及主要内容

题目: 青海省级空间规划研究

主要内容:

1、围绕如何解决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开展研究

分析树立编制省级空间规划面临的用地分类标准、基础数据、坐标体系等方面的技术难题,以及规划管理等方面的体制障碍,研究建立规划编制审批基础平台、完善规划管理体制的总体思路和建议,重点探索解决规划交叉打架、技术标准不统一、信息平台难共用和规划管理不协调的具体路径和模式。

2、围绕如何编制统一的省级空间规划开展研究

分析梳理现有各类空间性规划内容结构,研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空间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建议,重点围绕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探索有机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内容、着力创建宜居环境、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完善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的具体路径和模式。

3、围绕如何构建合理的空间规划体系开展研究

分析梳理现有各类空间规划关系,研究构建省级空间规划体系的总体思路和建议,重点探索不同规划功能定位及结构关系、不同规划实施空间治理和优化空间结构的具体路径和模式。

4、围绕如何健全统一的规划编制机制

分析梳理各类空间性规划部门职责关系,研究构建高效规划管理机制的总体思路和建议,重点探索解决规划管理职能交叉重叠、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的具体路径和模式。

五、招标要求

1、课题组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理论创新与青海省情相结合。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课题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应对青海省情有较深入的了解,要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其中省外课题组在青海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0天。

六、招标时间安排

1、参加投标单位可登录网站:http://www.qhfgw.gov.cn下载《青海省省级空间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项目投标单位如实填写《青海省省级空间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16年3月10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青海省政府规划办(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邮件地址为: [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招标字样。

3、青海省政府规划办将在青海省中长期规划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的申请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于2016年3月15日前确定中标单位。

七、课题进度要求

1、中标单位接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后,于2016年3月20日前到青海省政府规划办签订项目协议书。

2、中标单位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青海省政府规划办组织评议审查。

3、中标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向青海省政府规划办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八、研究经费

根据中标课题的具体情况,青海省政府规划办将给予课题承担单位一定的经费补助。

九、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号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

        邮    编:810008

        联系人:刘亚州

        电    话:0971-6306269      13897589876

传    真:0971-630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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